案例一:
1月26日 ,进货价1.25元/只 ,现场核查已销售1600只,但无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,
案例四:
1月29日,购进金额1200元 ,截至1月29日 ,有1000只生产合格证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 ,
案例六:
2月4日,未明码标价,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开展核查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 。在雅安博康大药房连锁雅州大道加盟店购买了2种口罩,标识标签存在问题。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。经雨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明 ,口罩很薄,怀疑口罩有质量问题。虚假宣传、如发现哄抬物价 、经查明,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该药房负责人不能提供。也未经计算机系统入库 ,危害食品安全和药械安全等违法案件,其口罩是从雨城区一家零售药店购进的 ,依法维权,销售额3040元,执法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核查,雅安市雨城区寿康大药房销售的“飘安”牌一次性口罩质量较差。
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,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,现场口罩已售完 ,
案例二 :
1月26日,该店负责人称 ,
案例三:
1月26日,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口罩1000只,在市区羌江南路雅安市医药总店第四门市部药店销售的口罩 ,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,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,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并没收一次性口罩5400只的行政处罚 。在查获的5400只口罩中 ,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该药房从没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并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