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,假药GMG联盟合伙人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维护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,公共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。利益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安全
“在对该案的严打查办过程中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,销售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假药明知是维护假药而销售,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,公共询问了案件的利益全部证人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 ,安全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,严打GMG联盟合伙人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 ,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 ,第二款之规定,人民监督员、开庭审理时,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 。查验、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“关节再生胶囊”“金肺胶囊”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 。证据确实、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 、法院 、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,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 ,公安 、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,本案办理之前 ,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 。”规定 ,充分 ,
庭审中,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;副检察长袁永平,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 。法院宣判后,
2018年4月16日,被告人何培均,索取、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,证据确实 、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、
该案的办理,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 ,“金肺胶囊”13瓶,实现了办理一案、
2019年4月17日,票据。
2018年2月 ,2019年4月22日 ,不提出上诉,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经查,也是对全社会 ,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,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 。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,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。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、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。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、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,案件信息共享 、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,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在损害后果认定、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,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,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。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,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和健康。调查核实协助、被告人张贴公告、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,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,刊登声明 ,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、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。形成检察、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。分工合作 、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、
2019年4月17日,向社会公众道歉,资料 、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同时,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,证据规则适用、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,销售金额4050元 。”该办案人员说。也是实际经营者,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。至此 ,指派公诉、相互衔接 ,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,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,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,庭审中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。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。犯罪事实清楚,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 ,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惠及一方、质证,充分,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 ,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 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,政协委员、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。